咨询热线:

136-5666-6944

律师介绍

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邮箱地址:luodan@ze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不起诉

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近期,很多人问我不起诉相关的内容,那么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今天本律师与您一起了解刑事诉讼中争取检察院不起诉的方法。

首先一般地讲,判定情节轻微否,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应从以下方面综合认定:

1.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

根据犯罪情节存在的不同场合和时间,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轻微,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罪前、罪中及罪后的各种情况进行认定。罪前情况直接影响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主要包括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有无前科、是否惯犯或者偶犯。罪中情况既能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状况,而且也影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主要包括犯罪动机、犯罪的手段、行为侵害的对象,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罪后情况主要是指犯罪人对已经实施完毕的犯罪所持的态度,主要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时也会影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包括自首、坦白、退赃等。例如,犯罪后行为人的退赃行为,不仅表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而且也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有所减轻。对于一起案件,只有综合考虑案件本身的各种情况才能够直接决定犯罪情节是否轻微。

2.考虑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我国的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中,包含有大量的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条款,对于行为人的行为含有相关法定从宽情节时,可以结合具体案情考虑对行为人是否作出相对不起诉。例如,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即使是故意杀人这样的重罪,只要是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也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

3.考虑处罚的必要性

在综合考虑行为人犯罪的各种情节基础上,还要从预防犯罪的目的上考虑作出相对不起诉是否能够对行为人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能够避免行为人不再进行类似犯罪。只有在对案件本身的各种情况,所适用的相关法律以及处罚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考虑、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才能得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

以上就是本律师对此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任何法律问题,请致电咨询我,我会为您做出专业解答和分析。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2019 © copyright 罗丹律师 杭州集资诈骗罪律师,专为集资诈骗案辩护,杭州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