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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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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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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

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我们只能是详细的解释一下,有可能会宣告无罪的这些法定情形,但是宣告无罪,这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每一起刑事案件,无论是否有罪,在刑事判决书当中都会标注清楚法院作出这种判决的法律依据。有没有罪不是任凭犯罪嫌疑人自己的意志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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